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19:21:02
依法治校
  •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 监护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 法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营利法人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第四节 特别法人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意思表示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
  •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第三章职业教育的实施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五章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第六章职业教育的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
  •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四章
  •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
  •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三章资格和任用第四章培养和培训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待遇第七章奖励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
  •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第三章 武装力量第四章 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第七章 国防教
  •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职责任务第三章 实施措施第四章 支持保障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
  • 信息名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索引:360A02-03-2006-0047-1生成日期:2006-06-30发文机构: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信息类别:部门规章内容概述: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2006年6月30日发布的部门规章,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
  • 信息名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信息索引:360A02-03-2020-0010-1生成日期:2020-12-23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信息类别:部门规章内容概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
  • 信息名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信息索引:360A02-03-2021-0008-1生成日期:2021-12-27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信息类别:部门规章内容概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2月1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